北青网健康近日注意到某媒体发布有关多名投资者向天九集团投资而血本无归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股票配资申请,仅视频中出境4人,涉及的金额就已超过1.2亿元。
行动期间,各地人社部门将广泛收集重点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园区等招聘岗位信息,掌握本地基层服务项目、基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岗位空缺情况,集中发布。同时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广泛参与,重点筛选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学历层次、技能水平的岗位信息。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投资者在视频中透露,之所以会选择投资天九,离不开天九集团令人“神魂颠倒”的宣传。天九集团以招商会的形式定向邀请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参加,并邀请了一些大家熟悉的世界前政要为其活动站台。会议中,天九集团会向投资者讲解过往孵化的成功案例,及投资者获得的可观利润。同时,天九集团还有专门的“秘书”来“人盯人”,在会议后不断向投资者传递名额紧张,抓紧投资等暗示信息。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某卿)除了这些让人难辨真假的宣传,天九集团还向投资者做出承诺,如被孵化公司在一定年限内不上市,会进行股权回购,将本金返回给投资者,并给予一定的回报。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面对1000万的投资门槛,有一定影响力及公信力的嘉宾,再加上听说曾有投资者分到的巨大红利和天九集团给出的保底承诺,使得投资者一度对天九集团深信不疑。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天九集团并未兑现承诺,投资者们向天九集团投资的大笔投资款经过层层合同变更,已被稀释,且收益也变得模糊不清。如视频中的一位投资者原1280万的资本被要求变更为100余万并签署变更合同。
消费者不禁产生质疑,天九集团作为募资主体是否合规?
该视频媒体记者联系到天九集团相关人员求证天九集团是否具备私募应具备的牌照与资质,对方表示相关投资者已起诉,在法院判决之前,不接受任何采访。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介入事件进行调查。
企查查显示,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3日,注册资本7447.8801万元人民币。据其官网介绍,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于1991年,是一个大数据驱动的企业家资源共享平台,业务遍及国内外40多个城市。
根据官网显示,天九集团业务主要分为加速业务和消费业务。
(图片来源:天九共享官网截图)其中,加速业务是天九集团的核心业务,基于超450万天九老板云注册用户大数据,通过线上线下平台深度链接新经济企业与传统产业。创新加速成果展示里,列出的案例也不少,但天九集团是如何为这些企业加速的,没有细致的介绍。
消费业务则涵盖康老板、康小虎、天九通航等板块,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健康养生产品和“共享公务机”等项目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一边通过搞企业活动,把用户拉到老板云APP上进行交互,产生合作机会;一边圈住这些高净值人群,让它们在天九共享平台上消费,消费养生产品、租赁飞机等,从而实现商业上的闭环。
北青网法治研究院副秘书长兼预防经济犯罪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魏景峰律师,北青网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刘烨律师,分别对该事件进行了解读。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魏景峰律师 解读
一、天九集团是否违法?
天九集团的模式涉嫌违法。其由于存在虚假宣传,承诺上市并保证回购,但是未兑现承诺,首先涉嫌构成民事欺诈行为。严重的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根据国家金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天九的模式符合上述全部特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如果天九宣传的模式是虚假的,非法占有投资者财物特征明显的话,则构成集资诈骗罪。
二、投资者能否拿回投资资金,该如何做?
目前来看,天九的行为存在犯罪嫌疑,投资者可以报案处理,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查扣的资金按照比例返还投资者。投资者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过法院审理时可能会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裁定中止审理,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三、本案的警示意义
投资人投资时一定要详细了解集资人的背景资料,相关的资质该看的还是要看。有部分人抓住企业急于上市的需求,采取各种包装方式蒙骗需求者,这时就需要擦亮眼睛,多向相关部门了解,也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法律从业者,谨防上当受骗。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刘烨律师 解读
一、天九集团是否违法?
天九集团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通常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集资诈骗罪成立的基础,只有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客观上使用诈骗方法集资,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才构成集资诈骗罪。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诱性、公开性、社会性、非法性”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要件。就本案已知的信息来看,天九集团的行为已经具备利诱性、公开性、社会性这三个特征,但是针对“非法性”这一核心特征仍需司法机关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来认定。
二、投资者能否拿回投资资金,该如何做?
经查,天九集团已经有多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较大,其名下银行存款、对外投资股权等资产存在冻结。近期天九集团又新增了多起诉讼案件,如果案件败诉势必会增加公司的债务压力,预计投资者拿回投资资金的概率比较小。
为挽回损失,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等方式维权,重点关注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资金流向。例如企业出资是否到位,出资后是否存在抽逃出资;企业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股东或者高管侵占公司资产情况,或者企业是否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情况,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可以向相关人员追责,增加公司可偿债的资产,必要时也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另外,如果企业存在非法吸收资金刑事犯罪的情况,投资者可以通过刑事控告方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产弥补损失。
三、给投资者的警示,未来怎样规避风险?
高收益的投资产品往往面临着高风险,对于超出正常市场回报率的投资或理财产品,投资者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和理性。在进行投资时,尽量选取正规的平台,重点关注被投资企业情况,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运营模式,实地走访被投资项目,关注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诉讼执行风险以及被投资资金流向,必要时可以安排审计或者律师进行必要的尽调。对于已经发生的投资,及时关注公司的动向和涉诉情况,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以采取提前赎回或者诉讼方式冻结公司资产,尽量挽回损失。
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应保持警惕与理性。企业往往会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美化自己的形象,从而吸引投资者。然而,这些宣传信息可能存在夸大和误导的成分,投资者应避免盲信。投资前,应深入研究投资目标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模式及未来发展潜力,避免被表面的光鲜数据与宣传所迷惑。同时,投资者还应避免跟风及情绪化操作,在投资过程中保持理性与冷静。
有关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后续动态,北青网健康将持续关注。
综合自《帮女郎·上海》、中国网看点、中国网科技、中原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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